下列具结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权尚未及时转移登记到其名下,现具结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提供国土证且国土证证载权利人无法到场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下列国土证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序号 | 土地证号 |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具结人 |
1 | 惠府国用(2015)第13020126419号 | 盛勇 | 惠州市惠城区三环北路26号万科金域华庭二期7号楼2单元14层02号房 | 刘彪 |
2 | 惠府国用(2014)第13020521938号 | 刘淑兰 | 麦地三小区(集富花园)A座404 | 应允博 |
3 | 惠府国用(2003)第13020200073号 | 惠州市变压器厂 | 惠州市下角西路9号一层 | 蔡祝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