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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结公告 惠城区第2025217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下列具结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但土地使用权尚未及时转移登记到其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1230

序号

土地证号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具结人

1

惠府国用(2013)第13020720227号

邓秋明

惠州市东平半岛5号小区6号楼04号房

皮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