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第2025331号
现申请人因历史久远,丧葬风俗的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谢水生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惠州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校园东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谢水生 | 坐落 | 惠州市下角菱湖小区第3栋菱湖苑B座303房 | 谢小林 | 谢水生名下的份额,是谢水生与钟元芳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 ||
原证书号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307458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307459号、惠府国用(2015)第13020220031号 | 面积 |
房产:75.38平方米 国土:11.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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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