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第2025290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何从忧 | 坐落 | 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路欣悦阳光翡翠阁4E房 | 刘鹏翔 | |||
原证书号 | 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817号 | 面积 |
150.1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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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