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我中心根据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一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会决议文件的要求,由市政园林事务中心代不动产权属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注销曾季兴、曾仲兴、曾淑兴三人共有的两处房地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6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注销登记。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13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依据 |
1 | 粤房地证字第0984687、0103976、0103977、0103978号 | 曾淑兴 曾仲兴 曾季兴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市下角祝屋六巷3号 |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一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会决议 |
2 | 惠府国用(1996)第13020200349号 | 曾淑兴 曾仲兴 曾季兴 | 国土证 | 下角祝屋六巷3号 |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一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会决议 |
3 | 粤房地证字第0984686、0103973、0103974、0103975号 | 曾淑兴 曾仲兴 曾季兴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市下角祝屋六巷3号 |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一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会决议 |
4 | 惠府国用(1996)第13020200348号 | 曾淑兴 曾仲兴 曾季兴 | 国土证 | 下角祝屋六巷3号 |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一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审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