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第2026022号
现申请人因历史久远,丧葬风俗的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吴锦碧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惠州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校园东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吴锦碧 | 坐落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新荣村五队 | 吴国民 | 该不动产属于吴锦碧与叶招英夫妻共同财产 | ||
原证书号 | 粤(2024)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84380号 | 面积 |
215.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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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