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60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5566904)。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4月3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严伟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大亚湾西区樟浦老围新村21号 | 935.61 | 农村宅基地及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