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2025381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1月06日之前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007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许德秋 | 坐落 | 惠州市河南岸30号小区广厦新苑第7栋303房 | 张益华 | |||
原证书号 | 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12404号、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12405号 | 面积 |
99.26平方米
| ||||
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