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第2025168号
现申请人自述基于历史久远的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刘瑞友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惠州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路6号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刘瑞友 | 坐落 | 惠州市下角江边路28号808房 | 李爱华 | |||
原证 书号 | 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08016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惠府国用(2004)第13020200844号 | 面积 |
房产:53平方米 国土:5.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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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