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2025330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007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廖娜莎 | 坐落 | 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4号中海水岸城花园地下室B1层0449号 | 王京芳 | |||
原证书号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970号 | 面积 | 25.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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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廖娜莎 | 坐落 | 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4号中海水岸城花园第4栋11层02号房 | 王京芳 | |||
原证书号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99616号 | 面积 | 143.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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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