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惠阳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对彩二村的农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信息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行政服务中心B栋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人:吕健忠
联系方式:0752-3357039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预编)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吴家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彩二村吴楼角 | 441303108206JC11018 | 宗地面积:104.28; 建筑面积:205.91 | 住宅 | |
2 | 吴海雄、吴跃云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彩二村吴楼角 | 441303108206JC10330 | 宗地面积:89.30; 建筑面积:191.42 | 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