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惠城区2025333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007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被继承的不动产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备注 | |||
1 | 利伟雄
| 坐落 | 惠州市江北45号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金石花园)第2栋3单元8层01号房 |
利润 | 此不动产属于利伟雄与唐红霞夫妻共同财产 | ||
原证书号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174368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174369号、惠府国用(2016)第13021025388号 | 面积 |
房产:83.19平方米 国土:7.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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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