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11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72126号 | 张幸 | 不动产权证 | 441302009013GB00102F00390088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学府路2号东江学府16栋1层09号 | 依据(2024)粤1302执96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
2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89990号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41302009008GB00072F00010194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三环南路17号大坤金洲广场2栋2单元19层01号房 | 依据(2025)粤1302 执 1030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
3 |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69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41302009008GB00072F00010194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三环南路17号大坤金洲广场2栋2单元19层01号房 | 依据(2025)粤 1302执 1030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