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8日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55623号 | 吴蕊 | 《房地产权证》 | 位于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三路33号合和人家园4栋1204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216号 |
2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54871号 | 广州市蝶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位于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三路33号合和人家园4栋1204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216号 |
3 | 粤(2024)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65370号 | 广深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11号当代上品湾花园6栋38层05号房 | 依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执恢132号之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