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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50193号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49714号

瞿运萍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480号太东天地花园4栋29层03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1267号

2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7776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480号太东天地花园4栋29层03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1267号

3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21918号

叶向阳

《不动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沿河路3号星河丹堤天睿花园南区5栋一单元34层01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186号

4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2033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西区沿河路3号星河丹堤天睿花园南区5栋一单元34层01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