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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60166号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31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831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惠湾国用(2016)第13210402811号

何建平、

陈巧儿

国有土地使用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165栋3号房

依据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26)粤1391执3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