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4月29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证明书号:200801710597(分户号:00156) | 惠州市锦和实业有限公司 | 商品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 | 441302N22913GB62400F00010001 |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大湖溪湖溪大道地段爵士公寓 | |
2 | 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127号 | 惠州市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证 | 441302010031GB00012F00060081 |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中路66号东信新天华府第5栋22层03号房 | 依据(2024)粤1302执9204-1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
3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72984号 | 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证 | 441302009009GB00045F00010107 | 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17号小区美地花园11栋芙蓉阁16层03号房 | 依据(2024)粤1302执9204-1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