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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6007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0109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771号

王永忠

不动产权证

441302011008JC80606F00010001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松子岭组

依据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严小平、王永忠共2户(宅基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