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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6147号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2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0902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812号

叶嘉兴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17017GB00358F00020060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昌盛北路23号珑尚花园6号楼14层03号房

依据(2025)粤1302执1164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2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77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11002GB00024F00060331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惠民大道555号星河传奇花园第6栋17层02号房

依据(2026)粤1302执22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