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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50077号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0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0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18369号

洪良山

《不动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澳头教育路9号颐雅境花园9栋5层01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91执2852号

2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43837号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澳头教育路9号颐雅境花园9栋5层01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91执2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