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0日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18369号 | 洪良山 | 《不动产权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教育路9号颐雅境花园9栋5层01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91执2852号 |
2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43837号 |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澳头教育路9号颐雅境花园9栋5层01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91执28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