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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50100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76804号

熊丹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霞涌小径海岸城花园79栋1层07号房

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304执33246号

2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78737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西区大亚湾大道232号翡翠山城君御28栋一单元22层04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790号

3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63123号

陈敏

《不动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澳头大亚湾大道虎爪48号四季花语雅苑3栋一单元601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23号

4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7593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澳头大亚湾大道虎爪48号四季花语雅苑3栋一单元601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