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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6164号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8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08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769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01003GB00132F00050061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31号日昇昌天誉花园7号楼4层01号房

依据(2025)粤03执134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