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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6115号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0710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6)惠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382号、

粤(2016)惠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383号

孙国华、余长渠

不动产权证

441302009011GB00003F00060005

惠州市金山大道一号浩盛嘉泽园第1栋2单元2层04号房

依据(2020)粤13民终77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2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64264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12011GB00022F00060017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四路7号中信凯旋城花园19栋13层04号房

依据(2025)粤1303执373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