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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4133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31041号

黄明灶

《不动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三路6号金沙世纪花园5栋一单元10层02号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91执1802号

2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32251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三路6号金沙世纪花园5栋一单元10层02号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91执18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