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9日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30877号 | 周勤妹、贺月华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号三远怡和园4栋6层04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723号 |
2 |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19477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号三远怡和园4栋6层04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723号 |
3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30699号 | 徐胜前 | 《不动产权证》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五路16号奥园华府2栋二单元25层03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074号 |
4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20559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五路16号奥园华府2栋二单元25层03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30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