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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3090号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48208号

兰彩霞

《房地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蓝钻公寓115号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307执恢718号之五

2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3300033106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蓝钻公寓115号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307执恢718号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