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36728号 |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惠澳大道2号光耀海豚湾花园半地下室39号房 | 依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粤13破19-99号 |
2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36714号 |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惠澳大道2号光耀海豚湾花园半地下室42号房 | 依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粤13破19-99号 |
3 |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3300023294号 | 刘翠华 | 《房地产他项权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惠澳大道2号光耀海豚湾花园半地下室39号房 | 依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粤13破19-99号 |
4 |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3300023302号 | 刘翠华 | 《房地产他项权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惠澳大道2号光耀海豚湾花园半地下室42号房 | 依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粤13破19-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