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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50085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85339号

李小菊

《房地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6号东部阳光花园22栋二单元602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979号

2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1471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6号东部阳光花园22栋二单元602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91执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