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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5040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0328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6088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05004GB00151F00010017

惠州市麦地华厦花园D-2栋205房及33号单车间

依据(2024)粤1302执768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2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1209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01003GB00132F00060322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31号日昇昌天誉花园地下室B1层085号

依据(2024)粤03执恢119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3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361951号

苏雄

房地产权证

441302001004GB00063F00020101

惠州市江北新江路11号宏益公馆第2栋2单元2层01号房

依据(2024)粤1302执770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