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17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惠湾国用(2014)第13210501395号 | 张昆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心北区中环路39号听涛雅苑雅景美寓1栋606号房 | 依据广东省深圳州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5)粤0304执284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