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103654号 | 卢航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横十四路1号嘉乐华府1栋6层02号房 | 依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03执3757号 |
2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01179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横十四路1号嘉乐华府1栋6层02号房 | 依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303执37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