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7月15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237号 | 温仕春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41302013003GB00220F00020122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鹅岭南路七巷二号玖悦府3号楼24层03号房 | 依据(2025)粤1302执恢98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
2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90757号 | 欧阳钊 | 不动产权证 | 441302012011GB00022F00060017 |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四路7号中信凯旋城花园19栋13层04号房 | 依据(2025)粤1303执373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