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6月12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52662号 | 何观带 | 房地产权证 | 441302009005GB00028F00010138 | 惠州市河南岸小石湖演达一路好利广场世纪阁18B房 | 依据(2026)粤13民终11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
2 |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87546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41302010031GB00012F00030104 |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乌石南路3号东信新天华府第1栋26层02号房 | 依据(2025)粤1302执1155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