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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4158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4158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21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8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09013GB00093F00060010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0号金山龙庭D栋101号房

依据(2024)粤 1302执 66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2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116797号

惠州市理想实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权证

441302009005GB00376F00010001

惠州市麦地南路西侧麦地中坑新时代花园(二期)33栋01号房

依据(2023)粤16执119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