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08406号 | 陈汉生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2号房 | 依据普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81执1177号之二 |
2 |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22617号 |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2号房 | 依据普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81执1177号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