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30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94385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41302019004GB00082F00060190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安熙路1号铂钻花园6号楼1单元23层03号房 | 依据(2025)粤1302执41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