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废公告 > 详情

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5041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0331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4782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1302001004GB00135F00030074

惠州市惠城区新沥路34号金鼎雅苑第2栋26层02号房

依据(2024)粤1302执879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2

0172722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分行

他项权证

441302001001GB00047F00020068

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18号第六栋606房

依据(2023)粤1303执120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3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2933号

代桂琴

不动产权证

441302005004GB00151F00010018

惠州市麦地华厦花园D2栋206房及31号杂物间

依据(2024)粤1302执768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4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1268号

钟丽珍

不动产权证

441302017013GB00084F00110077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皇冠路6号隆生皇冠花园11号楼4层03号房

2024)粤1302执665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