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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60030号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2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3300011779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中路1号东方新天地大厦1栋一单元2207号房

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304执29631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