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4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13319号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66号卓越东部蔚蓝海岸花园蔚蓝南区50栋27层05号房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