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9月01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惠府集用(2005)第1302191100037号 | 林桂兴 | 马安镇上寮村鹧鸪岗浪肚 | 林桂兴 | |
2 | 证明书号:00000372 (分户号:00013) | 广东泰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地下室 | 李江海(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