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09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惠府国用(2012)第13020600003号 | 惠州市美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惠州市火车西站 | 蓝信威 | |
2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96948号 | 严惠勇 | 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二路1号君御花园T9栋22层03号房 | 严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