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25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60993号 | 邱银芳 | 惠州市惠城区红花湖路98号润园91栋1单元2层01号房 | 邱银芳 | |
2 |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1114780号 | 蔡超凡 | 惠州市东湖一街1号东湖花园综合楼5座1单元34层03号房 | 蔡超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