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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1050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8日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00927号

定赛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霞涌霞光二路18号华浩海悦湾15栋5层03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1391执26号之一

2

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5128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大亚湾霞涌霞光二路18号华浩海悦湾15栋5层03号房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1391执26号之一

3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80685号

陈华东

《房地产权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大悦花园6栋一单元1602号房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0307执19418号

4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330004545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大亚湾西区大悦花园6栋一单元1602号房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0307执19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