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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1067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8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58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证明书号:10001003号(分户号:00021号)

惠州市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

惠州市新沥路26号伟豪领御世家1栋2单元1层07号

依据(2016)粤13执371号之四、(2018)粤13执恢83号之七、(2018)粤13执恢83号之十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2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1100172202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市金榜路28号鹏基万林湖生态美墅D15栋

依据(2020)粤0303执2121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0303执21215号之执行裁定书

3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1100077394号

惠州市惠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南岸信用社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市江北云山南路水北新村第16栋二单元203房

依据(2020)粤1302执808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4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110001399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学府路2号东江学府204栋2单元2层02号房

依据(2020)粤1302执恢47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