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311室,联系电话:28985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35038号 | 欧智全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新沥路36号三宅一生家园2号楼2单元14层01号房 | 欧智全 | |
2 | 惠府国用(2014)第13020122649号 | 欧智全 | 惠州市江北24号小区2号楼2单元1401 | 欧智全 | |
3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66487号 | 陈诚 | 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20号2栋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二期23层016号房 | 陈诚 | |
4 | 3942508 | 苏秀明 | 惠州市麦地竹树新村A4栋603房 | 苏秀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