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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阳区第202405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419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45544号

张河水

房地产权证书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泗水湖滨商住区半岛1号花园二期B2,B3地块76幢1单元8层02号房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0308执恢1535

2

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3067304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不动产权证明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泗水湖滨商住区半岛1号花园二期B2,B3地块76幢1单元8层02号房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0308执恢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