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30日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33069号 | 惠州市腾飞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市桥东桃子园25号金典花园C栋1层06商场 | 依据(2020)粤13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13执恢13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2 |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33040号 | 惠州市腾飞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证 | 惠州市桥东桃子园25号金典花园C栋1层01、2层01、3层01商场 | 依据(2020)粤13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13执恢13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3 |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1100160252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房地产他项权证 | 惠州市金榜路28号鹏基万林湖生态美墅D3栋 | 依据(2020)粤0303执2121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0303执2121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