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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惠城区第2021065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430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证书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依据

1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33069号

惠州市腾飞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房地产权证

惠州市桥东桃子园25号金典花园C栋1层06商场

依据(2020)粤13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13执恢13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233040号

惠州市腾飞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房地产权证

惠州市桥东桃子园25号金典花园C栋1层01、2层01、3层01商场

依据(2020)粤13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13执恢13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3

粤房地他项权证惠州字第1100160252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房地产他项权证

惠州市金榜路28号鹏基万林湖生态美墅D3栋

依据(2020)粤0303执21215号之《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0)粤0303执2121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