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 利 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28798号 | 李国珍 | 不动产证明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站中路3号中信新城花园C区2幢B座5层01号房 |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1303执恢6号 |
2 | 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3023955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不动产证明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站中路3号中信新城花园C区2幢B座5层01号房 |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1303执恢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