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详情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不动产登记办理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4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不动产登记办理方式的通知

广大企业及市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将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惠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2月3日起正常提供对外服务。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避免交叉感染,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广大群众和企业尽可能通过互联网、“粤省事”、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及相关服务事项,减少出行,避免现场办理。目前惠城区已开通多项“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包含: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按揭)、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等网上申请业务。以上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网上申请,全程网办,审核完毕系统即可生成电子登记证明返回在线申请系统,申请人可直接下载打印电子登记证明使用,无需到现场窗口领取登记证明。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的,可由开发企业登录惠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bdc.huizhou.gov.cn/mainWeb/index/gdbdc      进行申请办理。

二、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按揭)、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的,可通过已与我局签订“不动产登记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金融机构在线申请办理。

三、业主查询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可通过“粤省事”进行查询。

四、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提供权证EMS邮寄送证服务,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建议选择邮寄送证服务。

五、如需咨询业务的,欢迎拨打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咨询电话:2898533。

广大群众和企业如确需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的,请提前一天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或拨打预约电话2898533进行预约,进入服务大厅前须按照政府有关防疫要求自觉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服务大厅,减少在服务大厅逗留时间。感谢您对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温馨提示
进入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前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及身份信息登记,凭本人预约信息及身份证明进入服务大厅;原则上一人一号,确为一人预约多人办理的情况除外。请您全程佩戴口罩,如有体温异常、干咳、胸闷等情况,请勿进入服务大厅,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流拥挤,建议您不要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确须前往办理的,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陪同人员请在服务大厅外等候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提供上门服务。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将适时调整上述措施,敬请关注。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1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不动产登记办理方式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