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80号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惠州市鹅岭南路48号天鹅芳邨3号楼17层03号房 | 依据(2023)粤1302执171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
2 | 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00610号 | 林玉红 | 不动产权证 | 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8号鸿润天和雅筑花园G栋B1层107号 | 依据(2023)粤1302执427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